計畫審查與核定 Project Review and Approval

 

本計畫之審查工作分為資格審查、計畫及財務預審、計畫審議及核定補助款,各階段審查作業說明如下:

  1. 資格文件檢查:由本部委託之機構負責審查申請廠商資格及核對計畫書格式、各項應備資料與經費編列是否符合規定。
  2. 計畫及財務預審:
    1. 計畫預審:由審查委員進行書面或會議審查。
      1. 「創意構想/可行性研究」及「原創開發」計畫之主要審查重點包括:
        1. 執行可行性研究或原創開發計畫之必要性。
        2. 計畫具創新性及市場競爭優勢。
        3. 計畫目標、架構及內容是否明確。
        4. 申請廠商執行計畫之能力。
        5. 計畫主要或核心開發工作是否在國內進行。
        6. 計畫開發進度、實施方法及查核點內容是否明確可行。
        7. 計畫人力及經費編列之合理性。
      2. 「商品開發」及「衍生商品/應用服務開發」計畫之主要審查重點包括:
        1. 計畫之創新性、可行性及市場競爭優勢。
        2. 開發實績與執行計畫之能力。
        3. 計畫目標、架構、內容、時程、開發項目與預期效益,及人力與經費編列之合理性。
        4. 技術引進及委託研究內容與對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。
        5. 計畫主要或核心開發工作是否在國內進行。
        6. 後續成果落實計畫及計畫回饋機制。
        7. 廠商近3年研究發展投入及計畫申請經費比例。
        8. 多家廠商申請計畫之整合能力。
    2. 財務預審:由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審查,主要審查項目:
      1. 財務健全性:各申請人之財務及經營能力等是否符合前言中所列辦法之規定。
      2. 財務評比:針對廠商所提供之最近3年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查核報告書,並根據中華徵信所編印之「台灣地區工商業財務總分析」所列計算公式,以同業中位數為基礎作財務分析評審標準,並核對有無金融機構逾貸及退票等情事。
  3. 計畫審議:由本部進行計畫核定作業
    1. 確認各項初審之結果。
    2. 核定補助款金額及比例。
  4. 通知結果:依核定之結果,由本部委託之機構函知各申請人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白努力電腦日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